热点问答

关于环境保护部文件执行问题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环境保护部环关于直接燃用生物质的批复(文号:办大气函〔2017〕1886号)在江西省是否能遵照执行?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01-09

有关《生态环保机构垂直监测监察执法改革》问题咨询
其它 环境应急

您好!我是浙江工商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干书雨,因论文研究需要,想和您咨询以下问题: (时间上希望可以精确到月份) 1.环保垂改中省上收每个市环境监测事权的时间? 2.成立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时间?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17

有关环保垂改问题咨询
其它 综合业务

您好!我是浙江工商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干书雨,因论文研究需要,想和您咨询以下问题: (时间上希望可以精确到月份) 1. 环保垂改中省上收每个市环境监测事权的时间? 2. 成立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时间?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30

关于参公的环境监测人员能否享受监测津贴的回复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广西大部分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城江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站监测人员长期从事重金属、类重金属砷等剧毒物质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中第三点:“关于环境监测人员待遇保障 为明晰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对环境监测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合理保障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范围为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广西大部分监测站已参公,故监测站无法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还请明示,广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监测人员是否能享受此项监测津贴?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04

地方环境标准是否为强制性标准?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依据《标准化法》第二条及第十条规定: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明确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17号)第五条规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 疑问:《生态环境法》并未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虽明确规定地方环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但《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并不是《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那么,地方环保标准是属于推荐性标准还是属于强制性标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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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环境监测

文件编号:DB63/T1607-2017 标准名称: 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7-12-18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生态监测等。包括施I期监测、缺陷责任期监测。

环境监测

文件编号:GB/T14583-93 标准名称: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发布日期:1993-08-30
标准分类:监测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对核设施及其他辐射装置附近环境进行的监测。

环境监测

文件编号:T/ZAEPI01-2020 标准名称: 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0-08-14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浙江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等期间内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环境监测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文件编号:WS/T776-2021 标准名称: 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1-02-20
标准分类:监测规范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为了特定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时间和空间,用可以比较的环境信息和资料收集的方法,对一种或多种环境要素或指标进行间断或连续地观察、测定、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环境监测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文件编号:T/ APEP1013-2021 标准名称: 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1-03-01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天津市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等期间内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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