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态环保机构垂直监测监察执法改革》问题咨询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17

环境 青海省 环境应急

问题

您好!我是浙江工商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干书雨,因论文研究需要,想和您咨询以下问题: (时间上希望可以精确到月份) 1.环保垂改中省上收每个市环境监测事权的时间? 2.成立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时间?

回复

干书雨: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自2020年1月起,青海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生态环境局做好配合工作。 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前现有监测机构17个,其中省级1个(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州级8个(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县级8个(格尔木、湟中、湟源、大通、互助、民和、循化、化隆)。其中,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派驻机构;海东市互助县、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派驻机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其他相关事宜请致电厅生态环境监测处0971-820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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