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01-09
环境保护部环关于直接燃用生物质的批复(文号:办大气函〔2017〕1886号)在江西省是否能遵照执行?
我省关于生物质燃料有关要求参照《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中对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1886号)规定执行。
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中对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1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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