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达到国家农业灌溉用水标准的农产品加工废水可以林地和草山灌溉吗?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好: 这里求教一个政策性问题,达到国家农业灌溉用水标准的农产品加工废水可以林地和草山灌溉吗? 按道理应该是可以的,达到农灌标准的污水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条件制定的,对林产品及林地和草山更是没有影响,并能有利于林地和草山的植物生长;但由于污水有农灌标准而没有林灌标准,因此各地在执行政策时存在不同意见,在此求教,恳请解答!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4-14

关于是否需要做环评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我单位研发了一种“纳米复合催化剂快速反应技术”。2023年5月农业厅立项资助资助20万元,并与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签订了“尾菜纳米催化酶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任务书。本次工作主要将利用高原夏菜尾菜生产有机肥。该技术是将农业有机废弃物(秸杆、禽畜粪便、废菌棒、尾菜、树枝等),进行前处理后,加入到特制反应器中,同时加入纳米复合酶催化剂。在40℃~85℃梯度温度下催化反应3~5小时,通过催化反应,达到除臭、毒物质降解,对废弃物中的病原菌、虫卵及草籽、抗生素等灭菌、灭活。生产过程中零排放,无污染、无有机质和养分损失,得到的反应产物有机质和养分比传统的堆肥法高20%~50%,反应时间仅是传统堆肥法的1/6-1/4。产品质量满足有机肥国家标准“NY/T 525-2021”。 2023年6月,我单位计划在白银一家有机肥厂进行联合实验。该厂有机肥生产以微生物菌剂、糠醛渣、畜禽粪便和凹凸棒粉等为原料,采用配套设施进行熟化,高温无害化快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有充足的场地和完善的环保设施,生产高效、安全、环保的堆肥产品。 本项目在该厂的实验周期为1年,主要依托该厂的场地和环保设施,在其现有的熟化车间设1台3m3的密闭的OKD-F反应器(熟化反应器),利用快速腐熟技术,进行间歇性、实验性生产,收集实验数据、筛选适合的纳米复合酶催化剂配方。该生产过程中几乎不排放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而且熟化车间密闭并设置了集气和生物除臭设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种实验性的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6-3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排污,是否需要获得CMA资质?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为了能适应国家对企业环境保护特别是排污的要求,我们公司想通过建立公司自己的排污监测系统来提升我们自己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 我们在查阅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并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过程中,了解到排污单位如果进行排污自行监测,需要建立质量体系(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6.1 建立质量体系”)。 请问:1、我们公司开展排污自行监测工作的话,是否需要获得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简称CMA资质,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2、我们公司出具的排污自行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做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我们公司排污情况的报告?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01

关于规模化养殖场选址问题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一养殖场项目存档约1万头,厂址距离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约300米,采取黑膜沼气池处理养殖废水用于周边甘蔗地果园等施肥还田,已经取得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以及风险评估报告,且当地禁养区划分技术规范中也明确二级保护区内才是禁养区, 但是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3.1.1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原农业部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该技术指南规定:“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19年9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请问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500米范围内的区域能否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0-27

关于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农田承载力计算方式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领导您好!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有关要求,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值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现有一养殖场项目,产生的粪污水拟采用“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沼液用于农田消纳。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表1:规定了不同种植模式单位面积耕地当年畜禽最大承载力和适宜承载力。现请问对于配套的农田消纳面积的计算,只需要满足不超过最大承载力就可以了,还是必须要求满足不超过适宜承载力。 谢谢,望回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03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术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文件编号:DB63/T2128-2023 标准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3-06-01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用科学的方法监测和测定代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数据的全过程。可详细划分为蔬菜类、水果类、食用菌类、肉类、禽蛋类、尿液类、生鲜乳类、水产品类样品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

文件编号:DB63/T2128-2023 标准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3-06-01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青海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tation

文件编号:DB31/T1426-2023 标准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3-08-30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上海市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assessment for China agri-product testing laboratory(CATL)

文件编号:DB42/T1885-2022 标准名称: 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规程 发布日期:2022-06-28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湖北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

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service statioat village- level

文件编号:DB32/T4473-2023 标准名称: 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建设规范 发布日期:2023-06-26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江苏省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为行政村(自然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服务的场所。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