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6-30
我单位研发了一种“纳米复合催化剂快速反应技术”。2023年5月农业厅立项资助资助20万元,并与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签订了“尾菜纳米催化酶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任务书。本次工作主要将利用高原夏菜尾菜生产有机肥。该技术是将农业有机废弃物(秸杆、禽畜粪便、废菌棒、尾菜、树枝等),进行前处理后,加入到特制反应器中,同时加入纳米复合酶催化剂。在40℃~85℃梯度温度下催化反应3~5小时,通过催化反应,达到除臭、毒物质降解,对废弃物中的病原菌、虫卵及草籽、抗生素等灭菌、灭活。生产过程中零排放,无污染、无有机质和养分损失,得到的反应产物有机质和养分比传统的堆肥法高20%~50%,反应时间仅是传统堆肥法的1/6-1/4。产品质量满足有机肥国家标准“NY/T 525-2021”。 2023年6月,我单位计划在白银一家有机肥厂进行联合实验。该厂有机肥生产以微生物菌剂、糠醛渣、畜禽粪便和凹凸棒粉等为原料,采用配套设施进行熟化,高温无害化快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有充足的场地和完善的环保设施,生产高效、安全、环保的堆肥产品。 本项目在该厂的实验周期为1年,主要依托该厂的场地和环保设施,在其现有的熟化车间设1台3m3的密闭的OKD-F反应器(熟化反应器),利用快速腐熟技术,进行间歇性、实验性生产,收集实验数据、筛选适合的纳米复合酶催化剂配方。该生产过程中几乎不排放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而且熟化车间密闭并设置了集气和生物除臭设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种实验性的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建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如项目属于小试实验装置,按照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编制报告表,如项目属于中试,可按照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肥料制造,确定环评类别。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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