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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回复

文件编号:无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01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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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回复
其它 排污许可

部长您好! 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了解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标方式即将建设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预计将于2016年底完工。但目前为止,这一系统并未上线。 希望能了解这一系统的建设、上线时间等情况。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4-01

在线新规联网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某企业有有一套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氨氮、总磷、总氮、pH、流量),已经完成验收工作,并按《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212-2017)规范联网,现需要根据《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212-25)规范升级联网,在按新规联网期间,联网确认前,在线监测的数据只能上传于试运行平台,省正式平台未接收到监测数据,能否用试运行平台数据或者数采仪上的数据补录省平台数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6-07-1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你好领导! 咨询一下关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的问题; 1、《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通知》(甘环办发【2017】81号)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 1、2中都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资料要求,现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是按省厅通知准备资料、还是按(HJ354-2019)要求准备资料。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8-16

关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相关问题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1、HJ355-2019文件中关于量程的设定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监测设备的量程是否也参照该要求执行,使用接管标准的2-3倍进行量程设定;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第六章比对校验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04

咨询环境监测报告的有效期
其它 综合业务

想咨询一下安徽省环境监测报告的有效期,因为国家《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里面仅规定“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明确各类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的污染源监测数据不得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是否可以提供安徽省具体细则的链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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