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04
1、HJ355-2019文件中关于量程的设定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监测设备的量程是否也参照该要求执行,使用接管标准的2-3倍进行量程设定;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第六章比对校验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回答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5.1.1条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其主要目的是能够监控到超标废水,并能准确测定。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监测设备的量程也应参照该要求执行,使用接管标准的2-3倍进行量程设定。 回答二:污水处理厂进口应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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