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08-09-25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实施日期:2009-01-01 |
文件编号:无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3-26 |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实施日期:201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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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是否正式发行的咨询,从网上搜索“安徽人大”于2019年8月6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公开征求《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意见”一文。现在希望咨询了解此管理条例是否正式发行,省级自然保护区是否在此管理条例管控之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1-16
《环评法》第七条、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中也是“设区的市级和设区的市级以上…”。《规划环评条例》中也只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了规定,《条例》最后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自《条例》施行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并未制定和出台具体办法。根据《宪法》第三十条,基本可以判定“设区的市级”和“自治州”属于同一行政级别,是否意味着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都不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法》第十三条:“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和管理。”县级根本没有权限设立专家库,即使明确要求县级相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个专家审查环节,也是难以操作和执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5-18
2018年6月,省政府发布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李国英省长也曾对有关市县恶意侵占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出重要批示,强调工程建设要严守生态红线。时至今日,你厅未提供便利的生态保护红线查询方式;反观其它省份,早就推出了便利的在线查询功能,便于群众。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关键词,搜索你厅整个网站,出现40条提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新闻,领导强调批示的内容多,唯独没有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内容,如此是否存在懒政行为,靠表面文章强调来落实领导批示吗?请提供能够查询到生态保护红线内容的方式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1-15
省环保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以及《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18]675号)要求,至2018年12月底省内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建、扩建小水电项目环评文件。近期因关注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回函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部分农村小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相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93号)中“第二条:对不属于《方案》中拆除类且与整改思路相符的已建、在建项目,以及属于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应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照我司水电站项目,应不属于该《方案》中拆除类,即: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二是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的;三是虽已废弃但尚未拆除,对河流生态系统仍有阻隔影响的;四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曾明确要求拆除但一直未执行到位的。综上,请问我司水电站项目或不属于《方案》中拆除类项目环评文件是否满足受理条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22
我县文旅部门计划实施4个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为旅游开发,因以上项目均不包含缆车、索道建设,我局最终判断以上项目的环评类别为登记表。但是经现场查看,以上项目的选址选线可能涉及集中式乡镇水源地(1000人以上)二级保护区、甘肃黄河三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黄河刘家峡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现在环评审批及项目环境管理中有以下问题不明,特向省厅咨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污染饮用水水体”。根据以上法律条款,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能否进行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如能从事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是否需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编制《建设项目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方案》并报市(州)人民政府予以回复之规定。 二、以上项目如涉及甘肃黄河三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时,建设单位在填报《登记表》时,是否加入生态影响专题论述章节。 三、以上项目如涉及黄河刘家峡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否需要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如需编制,报谁审批。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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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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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2022-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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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名称变更和职责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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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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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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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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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地块移入!《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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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ER土壤修复平台 | 2023-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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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DB3311/T56-2016 | 标准名称: 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2016-06-13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
nature reserve
文件编号:HJ1203-2021 | 标准名称: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 发布日期:2021-11-15 |
标准分类:技术导则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
natural protectorat
文件编号:DB23/T3150-2022 | 标准名称: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2022-03-03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黑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
nature reserve
文件编号:LY/T3291-2021 | 标准名称: 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 | 发布日期:2021-10-27 |
标准分类:技术导则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颜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 |
文件编号:HJ/T129-2003 | 标准名称: 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03-08-13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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