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用水定额

文件编号:DB53/T168-201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13-09-30
发布部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13-12-01

坡耕地免耕深松培肥技术规程

文件编号:DB53/T1158-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02-23
发布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3-05-23

绿色公路运输企业评价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DB53/T1110-2022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05-20
发布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1-08-20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16部分:平板玻璃企业

文件编号:DB53/T911.16-2022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2-05-20
发布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2-08-20

云南省行政村、社区编码 第5部分:保山市

文件编号:DB53/T1176.5-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04-25
发布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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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文件编号:云林规〔2022〕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8
发布部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2-09-08

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云政办发〔2021〕18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9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1-03-29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

文件编号: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25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实施日期:2022-05-25

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云发改物价〔2016〕1746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22
发布部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15-12-22

云南省消防条例

文件编号: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5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适用区域:云南省 实施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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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医院污泥属于危废吗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2021年版的医疗废物目录中明确了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的废物属于感染性废物,请问云南省医院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吗,如属于危废,应按哪一类处置。如不属于危废,是按环卫进行处理吗。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05

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您好,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算中,个别优势树种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中(2025年修订版)中的项目地块要求(乔木林地、一般用材林),但在方法学中无基本木材密度等生物量参数默认值,如湿地松、木荷、木本果树等。请问这些优势树种还能否参与减排量计算?感谢解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9-04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问题
自然生态 综合业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中明确,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但在基层实践中,还存在因婚配嫁娶、户口分离而产生的新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求,部分农牧民因生活水平、历史原因等,一直未建设基本养殖设施,是否可以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此外,农牧民是否可以在现有的养殖棚圈设施和牲畜活动场地内,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保障基本生产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0-24

关于生态红线文件采用的问题
自然生态 综合业务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注释1: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据了解,广西生态红线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阶段(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我公司有一个矿山项目,按照旧的广西生态红线方案,涉及生态红线。但是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就是说按照2021年4月版广西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但这个版本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发布时序,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中关于生态红线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07

关于企业综合利用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环评类别和审批权限的问题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省厅领导:企业生产过程有废酸(包括废盐酸和废硫酸)产生,根据部令第36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酸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34废酸)。企业从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出发,拟建废酸综合利用项目,以自身产生的废酸为原料(不外购),生产污水处理用絮凝剂(聚合硫酸铁和聚合氯化铝),现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1)根据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企业只回收再利用单位内部产生的废酸,是否属于其他编制报告表的情形。(2)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外,跨州(市)的建设项目和以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若该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项目环评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还是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望贵厅回信为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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