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应急预案类型咨询
环境风险 环境应急

请问垃圾中转站,含有分选、磁选、压缩、打包然后分类转运至垃圾发电公司焚烧处理或者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2020〕44号)名录中十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备案的,请问这里的集中处置如何理解,含有分选、磁选、压缩、打包的中转站算不算集中处置,还是说焚烧、填埋场才算集中处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2-20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区域达标区判定方法的疑问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新大气导则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人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人员,在最近的武陵区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同一个行政区内及评价基准年,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公示网上(网络链接: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66056.shtml),浏览到几份环评报告。其中: 1、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坨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中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中数据,判断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白马山天尺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以《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以及“武隆区城市监测点(芙蓉中路)”一年的监测数据,根据HJ663、HJ664相关要求判定,得出结论是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特咨询贵局,上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那种是正确且符合导则要求的。以便指导我市后续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关于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现有项目规模即热电工程(3×130t/h+2×24MW)《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4月20日获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并于2006年9月25日获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其后《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环保专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2月30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并于2014年10月21日获得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为响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江苏省煤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政策要求,公司决定将其中1台C24抽凝机改造成1台B15背压机,其它锅炉、发电机等设备不变。根据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设计院计编制的可行性报告分析,从现有供热情况下估算背压机改造后年节约标煤4万吨,有较好的减排效应。就背压机改造环评编制方式寻求依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没有对应背压机改造项目的专项,本改造项目1台C24MW抽凝机改成1台B15MW背压机,主要对汽轮机进行背压机改造,项目对环境影响轻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就可,而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三十一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故特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咨询本次1台C24MW抽凝机改成1台B15MW背压机项目,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亦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为此,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指示。 祝工作顺利,期盼回复,谢谢! 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注: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1抽凝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稿见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10-10

关于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就地转产问题的回复
水生态环境 综合业务

部长:您好!我是广东客家黄畜牧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唐亚东,现在就公司就地转产问题想咨询一下您。公司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福岭水库旁,创建于1994年5月,建有种鸡场鸡舍、饲料厂、孵化房、员工宿舍、办公楼、冻库、污水处理等楼房设施。属于兴宁市当时的招商引资项目,办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和33870平方米的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福岭水库于1999年设立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属于兴宁市二级水源保护区) 2017年兴宁市政府划分禁养区,我公司生产场地被划入了禁养区内,已被关闭。因兴宁市政府至今不肯置换或补偿, 公司主动与政府协商,提出就地安置转产请求,拟将蛋鸡场全部拆除,改建福岭健康养生基地(养老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和不得设置排污口。公司拟认真做好水、大气、固体废物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用管道引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集中处理,确保水库水质不受到影响情况下,请问:第一是否可以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养老基地?第二若不能改建养老基地,可以建设哪些项目?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4-30

请问对专家评审指导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源麟(济南)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 我们发改委立项名称是:新建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示范园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是结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十条之交通干线两侧两公里的可视范围以内不得建设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目前选址不符合,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正)都公布实施快两年了,对主干道两公里以内没有要求,还套用2018的,再说了我们建设的项目也不是贮存和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的是养殖场、是农村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农业示范园项目,对国家和地方的固废防治法我们不冲突,专家给的指导意见根本站不住脚,我都质疑专家有没有对报告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所以对专家意见有异议,请贵平台给出个建议,谢谢!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2-01-10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