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铅酸蓄电池回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7-26

环境 广东省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GB/T 37281-201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推行后,原厂家从使用单位回收自己厂生产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即是否要在广东省固废平台进行申报登记转移台帐。还是直接自行按普通固废直接拉回来,不在广东省固废平台进行申报登记。

回复

您好,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铅蓄电池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建立“销一收一“的回收体系,应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者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废电池。经销网店、暂存点、集中贮存场所等应落实废电池的最终去向,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利用。即原厂家回收后,应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法落实申报登记、联单转移等管理制度。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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