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1-08
安徽省生物质专用锅炉排放要求是什么,是否有区域性限制,比如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燃煤锅炉技改生物质专用锅炉的排放标准是什么?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适用范围中明确说明:使用型煤、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参照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计划,我省全域均为重点地区,锅炉全面执行该标准表3 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长三角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要加大生物质锅炉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为此我省正在组织制定生物质锅炉的地方排放标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厅大气环境处(电话:0551-62376686、6237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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