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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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大气〔2019〕97号
发布日期 2019-11-04
实施日期 2019-11-0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df 【0.15 M】 下载  |  查看
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1.1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长三角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概览
背景与目标
严峻形势长三角地区秋冬季 PM2.5 浓度是其他季节的 1.8,2018•201910 个城市未完成 PM2.5 下降目标
核心目标201910•20203,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2%,重度污染天数减少 2%。
重点任务
1. 产业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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