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P(N-甲基吡咯烷酮)溶剂是否属于危废?NMP溶剂回收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03-30

环境 四川省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正极浆料采用NMP作为溶剂,在后续涂布干燥过程中NMP挥发后冷凝回收,得到NMP(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请问此过程产生的NMP废液是否属于危废?经查阅,未列入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现有NMP(N-甲基吡咯烷酮)溶剂回收利用项目需做环评,请问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还是报告书进行?

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 由于N-甲基吡咯烷酮(NMP)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正极浆料采用NMP(N-甲基吡咯烷酮)作为溶剂,在后续的涂布干燥过程中NMP挥发,经冷凝回收后产生NMP废液,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故建议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等要求开展鉴别,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其溶剂回收(危废利用类)项目环评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其溶剂回收(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类)项目环评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

关联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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