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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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部令第15号
发布日期 2020-11-25
实施日期 2021-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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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0.9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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