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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