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04-26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锅炉房1座,新增1台116MW循环流化床炉;同时针对现有工程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58MW燃煤热水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工程锅炉为链条炉。 1、问题:现有工程燃煤热水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改造后及扩建锅炉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还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适用范围中的相关描述:“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本项目为1台116MW热水锅炉,满足各种容量热水锅炉规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依据: 《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一、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无论其是否发电,均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二、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及65t/h及以下煤粉供热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我热源厂为1台116MW热水锅炉,满足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要求。 2、问题:一个热源厂厂区内是否可以设置2个排气筒;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描述:每个新建燃煤锅炉只能设1根烟囱,现有工程燃煤锅炉房建设1根80m高排气筒,扩建锅炉房拟建设1根80m根排气筒,是否可行?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锅炉执行标准范围界定,请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9号)进行判定,具体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3.3新建锅炉”的定义和“4.5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的规定,项目只能设一根烟囱。
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9号)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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