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镍在线分析仪检测结果与实验室检测结果有偏差事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5-13

环境 广东省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您好,总镍在线分析仪的检测方法为比色法,有消解单元,但前处理工序条件有限,无法做到实验室标准,同时废水中化合物种类、离子种类等成分复杂,影响仪器检测,因此精度有限,与实验室自检,采用的快速原子吸收光谱仪测定的结果有偏差;请问,各级环保局抽检时,是否按国标《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 11910-89)》采用的是分光光度法?请问产生的偏差该如何界定?总镍在线分析仪采用的比色法是否可接受,偏差允许是多少?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回复如下:总镍在线分析仪的性能指标应符合《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DB 44/T 1718-2015),并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进行运行管理和接受检查。以上标准中要求实验室比对使用国标或行标方法,满足要求的方法有GB 11910-1989、GB 11912-1989、HJ 700-2014、HJ 776-2015等4种方法,具体当次比对使用方法可查阅相应的比对监测报告。关于比对的允差,DB 44/T 1718-2015方法中规定,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的允差范围是:低浓度(≤0.5mg/L)≤25%,高浓度(>0.5mg/L)≤15%。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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