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