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技术规范以及自治区要求,结合苍梧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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