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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培训场地能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吗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我校(安顺市平坝区夏平驾驶员培训学校)于2012年经平坝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2013年5月建设竣工后经平坝区交通运输局验收合格,发给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3年至2021年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手续均未得到批准。我校训练场地虽位于红枫湖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州省《环评豁免管理建设项目清单》以及环境保护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将生活污水(大小便)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进市政污水管网,厨房油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环境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准予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对此,请给予明确答复我校能不能继续在红枫湖二级水源保护区保留?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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