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厅领导:我是一名来自深圳的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从1991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一直从事基层环境监测技术工作29年了,从未脱岗,从2002年被聘高级工程师并全面主持监测站技术工作至今也有19年了,监测站历年均获得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和表彰,尤其是近三年来在深圳市治水提质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率先完成监测执法垂直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我连续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今年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支持下参加正高职称评审,但申报材料被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拒收,理由是论文发表于非核心期刊(该问题已向省人事厅反映并获明确回复,但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并未采纳)。在长期的基层环境监测站工作中,我和我们团队在深圳市曾是第一个研究并实施河流生态修复、第一个研究并制造出生物柴油、研究并绘制出第一张噪声地图等,衷心盼望省厅领导和同志能在多给基层技术人员倾斜和多听取用人单位意见方面给予明确指导和多多关照!衷心感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0-11-11
广西大部分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城江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站监测人员长期从事重金属、类重金属砷等剧毒物质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中第三点:“关于环境监测人员待遇保障 为明晰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对环境监测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合理保障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范围为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广西大部分监测站已参公,故监测站无法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还请明示,广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监测人员是否能享受此项监测津贴?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04
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 陈部长:你好!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省以下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打破地方行政干预,目前省级环保厅局一般设有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级和县级环保局一般设有环境监测站,它们都是当地环保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 实行垂直管理之后,市县环境监测站将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管理,由省级财政对其经费予以保障,这样就摆脱了对市县政府财政的依赖,可减少市县的直接行政干预。 实际上,过去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名义上归中央,但实际上支出责任却在地方,处于事权与支出责任不一致的状态。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在地方、考核在中央”的局面,而有些地方行政部门出于考核的压力可能会产生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冲动,因此,难以避免会产生一些数据造假的现象。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6-03-09
您好,在此想咨询: 1.东莞市2019、2020年市环境监测站是否具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热灼减率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对于无监测能力的项目,垃圾焚烧厂的监督性监测如何开展。 2.佛山市2019、2020年全市环境监测站是否具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热灼减率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对于无监测能力的项目,垃圾焚烧厂的监督性监测如何开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5-17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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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和2022年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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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 | 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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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 环境监测将成为环保领域新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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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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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弄虚作假,谁就触碰了“高压线”!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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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排污许可技术交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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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印发《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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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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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关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创新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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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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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 monitoring stations
文件编号:DB37/T4418-2021 | 标准名称: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21-11-17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山东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为监测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以及污染源影响程度、范围布设的监测站位。注: 包括海水监测站位、海洋沉积物监测站位、海洋生物监测站位等。 |
文件编号:DB23/T3614-2023 | 标准名称: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规范 | 发布日期:2023-08-28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黑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7在企业集团公司、行业商(协)会设立的营商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涉及本集团公司、本行业商(协)会营商环境指标和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委托的其他监测工作。 |
文件编号:DB63/T1607-2017 | 标准名称: 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 | 发布日期:2017-12-18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青海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生态监测等。包括施I期监测、缺陷责任期监测。 |
文件编号:GB/T14583-93 | 标准名称: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 发布日期:1993-08-30 |
标准分类:监测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对核设施及其他辐射装置附近环境进行的监测。 |
文件编号:T/ZAEPI01-2020 | 标准名称: 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2020-08-14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等期间内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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