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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在江苏省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
核与辐射安全 生态环境监测

2019年8月,我单位报名参加了江苏省移动公司公开招标的“中国移动江苏公司2019-2020年江苏移动基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2019年9月9日中标公示结束,我单位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收到招标方江苏省移动公司通知:因公示期间有疑似江苏省内某投标单位质疑我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监测能力,而该条件正是招标方在招标前发函征询贵厅对该项目招标条件意见要求的基础上设立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必须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所属具有电磁辐射监测能力的监测机构、省级环保部门书面认定的具有电磁辐射监测能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故招标方要求我方务必向贵厅征询我单位是否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监测能力。基于上述事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了最大限度的响应江苏移动和贵厅的要求,特向贵厅发函征询相关意见。 我单位作为湖南省内检测机构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厅组织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具体见附件1中《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湘环发[2016]18号)。经咨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相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及政府“放管服”,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市场,降低准入条件,取消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年6月发布《关于停止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停止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进行认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认定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为准(见附件1)。而我单位于1992年取得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证书号:171821340975),有效期至2023年,目前拥有24大类别2092项检测能力,其中包括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密度等电磁环境监测项目。此外,我单位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其他情况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11-15

铝灰渣处理的合规性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一、在产生铝灰的铝厂内,把铝灰作为原材料,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下游产品(如砼外加剂等),实现危险废物源头资源化利用,是否“无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利用铝厂现有的仓库或厂房进行铝灰源头资源化利用的技改建设项目。采用添加自主研发生产的复合生物材料与铝灰进行干粉搅拌混合的生产工艺。生产全过程无废水和废渣排放,生产场所范围内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厂界空气质量符合环保标准。在这样的铝灰处理环境中,是否可以按(粤办涵【2020】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豁免环评? 三、以铝灰作为原材料,生产出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所对应的产品。在销售这些产品时,是否可以豁免所有的危废管理手续? 四、在铝灰资源化利用的科研项目中,需要多个单位合作研究和进行生产性试验。需要对铝灰进行临时运输和储存。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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