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浙建〔2023〕10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11-27 |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2023-11-27 |
文件编号:湘建设〔2014〕17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4-09-11 |
发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适用区域:湖南省 | 实施日期:2014-09-11 |
文件编号:冀建质安函〔2020〕20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1-22 |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2020-01-22 |
文件编号:晋建科函〔2020〕434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4-09 |
发布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适用区域:山西省 | 实施日期:2020-04-09 |
文件编号:粤建城〔2022〕196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2-09-30 |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2022-11-01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清油企业在对船舶类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产物属性如何判定,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船舶水污染物及其预处理产物在岸上转移处置...处理含油污水及残油产生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HW08类实施管理”直接按危废进行管理? 还是可以按照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加工产物作为副产品对外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作为危废处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12-02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监管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三)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 及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请问该法条中的施工单位包括所有建设工程,包括水利、交通等,均需施工现场设围挡封闭?如违反条例均由住建部门处罚(住建的职责仅仅包括房屋建筑及市政)?注:已咨询安徽省住建厅,回复由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09-14
郑州瑞贝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陇海路宠物医院 河南省郑州市 我公司拟新建一家宠物医院,因涉及动物胸腔、腹腔手术,经查阅环评分类管理名录,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经查阅环评技术导则--总纲,环评报告中需分析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因宠物医院本身为居民服务业,服务范围基本局限于所在小区,我单位拟租用房屋性质为商业服务用房,但规划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请问该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2-04-24
汝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级地下水型)保护区于2007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含有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今年,我市计划对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各类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但在排查中发现在准保护区内有大小不等的汽车维修厂(户)二百余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中“6.3.2”对准保护区整治要求为:准保护区内无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和转运站,并严格控制采矿、采砂等活动。”废弃物暂存没有明确的行业范围。 对此,准保护区内的汽修厂(户)产生的废机油、齿轮油等危废暂存场所,是否能认定为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因该行业涉及户数多且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稳定问题,如确需搬迁,众多的新厂选址也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些汽修厂(户)都能够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合理处置,准保护区内是否允许该行业继续存在?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4-22
之前咨询“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内某半导体厂,处理含氟废水过程中产生含氟化钙污泥(一般工业固废),运到河南某建材厂作为制转原料进行再利用。根据固废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请问:一般固废氟化钙污泥,从江苏转移到河南,用于制转原料,是否需要向省厅申请,经省厅同意后才可以转移到河南?(固废法二十三条说的是跨省“贮存、处置”要向省厅提出申请。但用作制砖原料应该属于利用,应该不属于二十三条的“贮存、处置”。不知这样理解对否?)。”回复“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且不跨省进行贮存、处置的,依法不需要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现在再次咨询:一般固废氟化钙污泥,从江苏转移到河南,用于制转原料再利用,是否需要向省厅申请相关手续,经省厅同意后才可以转移到河南。请给出明确回复,谢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23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3个地块移入!《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
CSER土壤修复平台 | 2023-01-12 |
![]() |
![]() |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气象局 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
|||
环境保护 | 2022-11-15 |
![]() |
![]()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日常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
|||
土行者 | 2023-03-17 |
![]() |
![]()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
|||
河南环境 | 2023-03-28 |
![]() |
![]() |
江苏省通报2022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 |
|||
环保有个号 | 2023-04-25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文件编号:DB41/2087-2021 | 标准名称: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2021-01-20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河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以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内黄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的集水区域。 |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