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DB1307/T469-2024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4-09-29 |
发布部门: | 适用区域:河北省张家口市 | 实施日期:2024-10-29 |
文件编号:DB1307/T387-2022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2-07-26 |
发布部门: | 适用区域:河北省张家口市 | 实施日期:2022-08-26 |
文件编号:DB1307/T366-2022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2-01-24 |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区域:河北省张家口市 | 实施日期:2022-02-24 |
文件编号:DB1307/T386-2022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2-07-26 |
发布部门: | 适用区域:河北省张家口市 | 实施日期:2022-08-26 |
文件编号:DB1307/T368-2022 | 分类:标准导则 | 发布日期:2022-01-24 |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区域:河北省张家口市 | 实施日期:2022-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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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冀政字[2020]5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9-30 |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2020-09-30 |
文件编号:冀政字[2020]46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9-19 |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2020-09-19 |
文件编号:冀市监函[2022]585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2-11-09 |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区域:河北省 | 实施日期:2022-11-09 |
文件编号:浙司[2020]67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8-19 |
发布部门: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2020-08-19 |
文件编号:鲁市监认字[2019]280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9-07-19 |
发布部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区域:山东省 | 实施日期: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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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专家: 我是赤城铁色丰生态科技公司副总经理陈坚。我单位是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进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目前我们遇到金矿碴的原地利用需要在环保方面有哪些审批或审查?恳请领导专家指导! 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赤城铁色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陈坚 2022年6月9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06-1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有关重型车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根据该法规,重型柴油车在6月30号以前销售并开出销售发票,允不允许在7月1号之后办理注册登记?允许的话最晚多长时间办理完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6-03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我公司在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以下简称:CMA)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拒绝办理生态环境中电离辐射的相关资质认定。现请示以下相关内容在以后辐射检测、项目验收是否需要CMA认证,现行标准是否适用于电离辐射类检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1-05-31
对省以下环境监察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对环境监察工作的具体内容重新界定。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环境监察工作必须具备“大环保”视野,从监督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向监督政府各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过渡。要尝试建立省级环境监察部门与市、县级地方政府对接机制,确保环境问题的发现、上报、解决渠道便捷畅通。 二是要实现管理职责和执法权限分离。将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下移,将环境执法职能上收,实现管理职责和执法权限分离。监督管理职责下移,有利于遵循环境保护工作的区域特性,从而便于厘清责任,增强环境管理效能。环境执法职能上收,有利于环境执法跳出地方经济利益链条,提升环境执法的独立性。 三是要对一线环境监察人员 “减负”。要从制度设计上给一线环境监察人员营造独立、单纯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充实县级以下环境监督管理队伍,并引入环境违法案件群防机制。要有效精简环境督查层级,强化环境执法的专项性和针对性。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6-11-17
你好!目前有部分运输企业为节省成本使用不合格柴油,对大气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请问一下江苏省是否制定运输企业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料的处罚罚则,如有请提供一下是哪部法律法规,谢谢!例如:北京市有相应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运输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不符合标准的燃料,并处燃料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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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点名危废固废!河北省紧盯这些问题,企业危废固废管理10要点,8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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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派 | 2022-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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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废止《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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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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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监督管理 | 北京市建管并重拧紧入河排污口“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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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2022-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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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河北省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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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云助手 | 202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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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监督管理 | 高位推动 分类施治,河北省唐山市全面整治入海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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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202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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