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环境监测津贴发放问题
其它 综合业务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7〕21号)》和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抚办发〔2019〕7号)精神之规定:“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县级生态环境局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基层县区均已挂牌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县级生态环境局局兼任执法局局长形成了局队合一的工作格局,基层行政人员也必须经常参与并深入环境污染现场执法,履行了环境污染保护职责,能否享受赣人社字〔2016〕117号文件规定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请予以答复为盼。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10-29

NMP(N-甲基叱咯烷酮)是否 属于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尊敬的生态环境局领导们: 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过程中正极浆料采用NMP作为溶剂,在后面的涂布干燥过程中NMP全部挥发,经回收后产生NMP(N-甲基叱咯烷酮)废液。请问此过程产生的NMP是否属于危废?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均未列出,经网上查询各个省份规定不一样。请问江西省是怎么规定的呢?据我司了解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亿纬、鹏辉、雄韬、吉安优特利等我国知名龙头电池行业NMP废液都按一般固废回收再利用,不作为危废处置我司有供应商及第一方提供的公路运输危险性鉴定书、海运运输危险性鉴定书(非限制性货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N-甲基咯烷酮-MSDS等说明中都表明NMP废液不是危险废物。以上是我司向上级领导们咨询的主要事件,已领导回复为盼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24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