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粤办函[2023]267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3-08-24 |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2023-08-24 |
文件编号:国办发[2024]5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4-01-31 |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24-01-31 |
文件编号:粤府函[2022]54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2-04-08 |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2022-04-08 |
文件编号:温政办[2020]75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9-16 |
发布部门: | 适用区域:浙江省温州市 | 实施日期:2020-09-16 |
文件编号:晋政办发[2024]32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4-06-07 |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适用区域:山西省 | 实施日期:2024-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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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办法是否包含深圳? 2、碳普惠项目及其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如何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是否支持跨区域减排量? 3、私家车停驶减排方法学,使用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的,是否可以? 4、关于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有没有具体的对接人,还有很多问题还有咨询,多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12
在饮用水源地(含千吨万人水源地、乡镇级以下集中式水源地)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地方人民政府针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的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该如何备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第二十条“(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但未给出详细的备案管理办法。在备案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要求办理,同时提交应急预案文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三部分内容,是否合理或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和水源地一个是风险源,一个是风险受体,二者本质不同,如若参照执行合理否?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是作为预案编制的准备和基础,并无具体的备案管理办法说明此类预案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是否也是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必备文件材料?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0-09-28
1、2015年省发改发布《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试点城市和地区来开展碳普惠制。今年4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请问该办法发布后,是否省内所有地级市都可按要求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不局限在原来的试点城市和地区? 2、之前的碳普惠制试点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现在是否还有只能小微企业申报的限制? 3、省发改委已发布的方法学,如《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19年修订版)》,适用范围是已开展碳普惠制的试点地区和省定贫困村,现在是否适用于全省范围,如果不适用,是否考虑修订更新? 4、《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碳普惠项目业主在申报前,应将项目咨询服务、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公示。请问公示需要在公开渠道公示吗,具体有什么要求?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20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中提到“环境风险受体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请问“可能受到危害”应该如何界定,多少距离范围内?风险受体的联系方式必须全部写上吗,是否还要增加别的信息,比如联系人姓名等等。如果无法搜集到所有风险受体的联系方式可否只收集一部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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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未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被处罚2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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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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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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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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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免费使用!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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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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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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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乐普 | 202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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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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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态环境 | 202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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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DB3204/T1007-2020 | 标准名称: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 发布日期:2020-01-22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江苏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
emergency events
文件编号:DB3710/T132-2021 | 标准名称: 镇街(村居)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范 | 发布日期:2021-07-12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山东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
emergency
文件编号:DB22/T3238-2021 | 标准名称: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社会化应急终端对接规范 | 发布日期:2021-06-01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吉林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来源:QX/T 433-2018,3.1] |
emergency
文件编号:DB45/T2427-2021 | 标准名称: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2021-12-20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来源:QX/T 433—2018,定义3.1] |
文件编号:DB23/T3202-2022 | 标准名称: 煤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第1部分:焦化 | 发布日期:2022-05-09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黑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突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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