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分析方法验证要求 光谱法

文件编号:DB1404/T18-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11-1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西省长治市 实施日期:2021-12-10

检验检测机构风险评估管理要求

文件编号:DB1404/T16-2021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1-11-1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西省长治市 实施日期:2021-12-10

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验收与运维技术导则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echnology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Changzhi City

文件编号:DB1404/34-2024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4-02-28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西省长治市 实施日期:2024-05-28

水利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DB1404/T30-2023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3-11-2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西省长治市 实施日期:2024-02-20

长治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Changzhi City

文件编号:DB1404/32-2024 分类:标准导则 发布日期:2024-02-28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山西省长治市 实施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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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晋政发[2017]59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6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17-12-26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文件编号:晋发[2015]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5-01-25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15-01-25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晋政办发[2021]89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06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21-11-06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

文件编号:省政府令第28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6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21-03-0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晋政办发[2016]17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21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山西省 实施日期: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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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个人剂量检测机构有哪些?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有哪些?个人剂量检测机构有哪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10-2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它 综合业务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第二条重点工作第二点: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以降碳产品方法学为指导,加快全省降碳产品开发、申报、登记等工作。市县政府组织开展资源摸底调查,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开发降碳产品,加强降碳项目储备,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们公司有光伏发电项目,我们这个降碳产品如何进行申报、登记呢?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9

规划存在冲突问题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8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8〕186号)对《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进行了批复。 2021年8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 )。 经对照《南宁市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存在同一地块管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上述两个要求相冲突的情况,该以哪一份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1-09-08

关于生态红线文件采用的问题
自然生态 综合业务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注释1: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据了解,广西生态红线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阶段(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我公司有一个矿山项目,按照旧的广西生态红线方案,涉及生态红线。但是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就是说按照2021年4月版广西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但这个版本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发布时序,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中关于生态红线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07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适用性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施行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是否还有效,有一项目位于省级开发区内,符合该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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