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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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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本人于2017年12月直接认定环境工程工程师职称(硕士工作满3年),由于公司环保部门刚组建,对于继续教育及职称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关注,错过了2018年5月份组织的继续教育。对于继续教育方面有以下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环境工程继续教育每年是否只组织一次?若错过时间,是否有其他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证书的途径?在人社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思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专业科目的学习,是否可以?解答以上问题的同时,希望省厅领导能告诉我下一步要怎么办(职称方面)。非常感谢!环保人:马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08-20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区域达标区判定方法的疑问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新大气导则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人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人员,在最近的武陵区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同一个行政区内及评价基准年,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公示网上(网络链接: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66056.shtml),浏览到几份环评报告。其中: 1、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坨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中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中数据,判断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白马山天尺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以《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以及“武隆区城市监测点(芙蓉中路)”一年的监测数据,根据HJ663、HJ664相关要求判定,得出结论是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特咨询贵局,上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那种是正确且符合导则要求的。以便指导我市后续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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