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本人于2017年12月直接认定环境工程工程师职称(硕士工作满3年),由于公司环保部门刚组建,对于继续教育及职称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关注,错过了2018年5月份组织的继续教育。对于继续教育方面有以下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环境工程继续教育每年是否只组织一次?若错过时间,是否有其他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证书的途径?在人社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思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专业科目的学习,是否可以?解答以上问题的同时,希望省厅领导能告诉我下一步要怎么办(职称方面)。非常感谢!环保人:马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08-20
现在各项环保督察频繁,环保工作越来越受重视,也取得了成绩,但是作为一线监测和监察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但基本的津贴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都没有兑现距离下文已经两年了记得中央环保在安徽督察的时候也作为整改项,也统计过,为何安徽省还有地方环保系统未落实。希望省厅能够在基层督察的时候,让地方政府能够兑现环境津贴。未兑现的估计也就几个地方了,联系方式就不留了,请谅解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07
想咨询一下安徽省环境监测报告的有效期,因为国家《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里面仅规定“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明确各类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的污染源监测数据不得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是否可以提供安徽省具体细则的链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05
你好,我是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近期收到自称是安徽省环保厅法规处的王处长(18155113238),说近期要来我们公司调研。寄了几本书,说是材料费,要求我们这边支付3960元,请帮我们核实一下。万分感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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