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编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08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辽宁省沈阳市 实施日期:2014-01-01

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文件编号: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02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适用区域:四川省 实施日期:2020-06-01

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2018修订)

文件编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2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辽宁省沈阳市 实施日期:2019-01-01

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文件编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01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辽宁省沈阳市 实施日期:2007-09-10

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文件编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30
发布部门: 适用区域:辽宁省沈阳市 实施日期:2010-10-01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热点问答

政策咨询
水生态环境 综合业务

尊敬的厅领导:1、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码头拟增加货种,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年14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文件规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请问:这里的“等”是否包括黄沙、石子?是否可以增加黄沙、石子货种?2、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长江(潮汐河流)水源水一级保护区设定为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老《规范》设定为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而目前设区市政府并未对此进行重新划定,请问我们在项目审批时如何把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4-19

关于沱江流域项目涉及磷排放的咨询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现有一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业园区内,该地区属于沱江流域。涉及使用少量焦磷酸铜,会产生清洗废水,其废水中会含有总磷,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污水排放量约为20t/d。 查询三线一单中对涉磷企业提出了要求:“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且查询到《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一)削减总磷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相关要求。 请问一下关于这类含磷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应如何理解?本项目污水为间接排放,涉磷总量已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是否可理解为本项目建设不受这一条要求限制?还是应按照本项目涉及排放含磷的污水,就不允许建设了?另外一个情况,所有企业员工生活污水中均含有磷,如何理解与执行三线一单和《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管控要求呢?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08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