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一个黄金冶炼企业有熔铸黄金锭的50kw电熔炉有一个2.5m排气筒,每月三至四天熔99%以上的成品黄金约800~1000kg,仅是电加热熔化后铸锭,没有任何污染物产生,排气筒只是热空气排出。环评文件及批复并未将些排气筒列入废气排放口,在填报排污许可时是否应予填报?如果应填报,如何确定污染物,执行什么标准?望回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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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目前,新大气导则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本人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人员,在最近的武陵区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同一个行政区内及评价基准年,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公示网上(网络链接:http://wl.cq.gov.cn/zfxx/web_show_66056.shtml),浏览到几份环评报告。其中: 1、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坨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中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中数据,判断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白马山天尺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以《2017年重庆市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以及“武隆区城市监测点(芙蓉中路)”一年的监测数据,根据HJ663、HJ664相关要求判定,得出结论是武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特咨询贵局,上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那种是正确且符合导则要求的。以便指导我市后续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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