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环办〔2014〕54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14-06-12 |
|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201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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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对温室气体的报告企业的条件以以下哪个法规或标准为准? 一:《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 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工业行业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以上的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为控制排放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控排企业和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 以上1万吨以下的工业行业企业为要求报告的企业(以下简称报告企业)。 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发电行业 及 二、其他行业((一)报告主体。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2020和2021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行业企业(见附件3)需提交碳排放报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6-27
请问我省现阶段,企业自己碳盘查,已经列入强制执行范围了吗?企业现在需要核算自己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吗?环境厅内哪个部门在负责碳中和,碳核算的监督管理工作?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30
1、碳排放权、碳指标的认证发放单位是环保部门吗? 2、碳交易是否一定要在碳交易所完成?私下交易是否被认可? 3、一般企业能否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成为碳交易的运营平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10-26
您好,我单位为一所高中,使用事先配置的低浓度酸碱(0.01mol/L)进行中和实验,中和之后溶液为中性,学生进行单次实验约产生50ml中性溶液,请问该溶液是否为危险废物?(备注:该溶液相当于0.02克的氯化钠溶解于50ml水中。)是否有相关的浓度要求可将溶液不作为危险废物?希望能解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6-24
尊敬的陈部长, 您好,我是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环境科学专业研三学生,我目前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想对过去2001年来全国水环境状况做一个基本了解,从环保部网站上下载了2001-2015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分析数据时发现错误,2008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1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和2007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0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完全一样。本人对比了公报上的文字说明,显示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关于此表的表文不一致,存在错误。 个人认为,如果错误属实,作为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国家环境状况公报不应该存在类似错误,会让公众认为环保部工作不够细致,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如果查实,从公民角度,个人希望环保部应予整改。 此致, 敬礼!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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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个人碳账户,你更愿意低碳生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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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 | 202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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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与碳中和》新书发布会暨研究院揭牌仪式2月28日全网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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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互联网 | 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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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监测比常规空气质量监测复杂在哪?今年13个试点城市方案准备如何,要做哪些事,如何量身定制布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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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2022-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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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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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互联网 | 2022-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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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公开2022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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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互联网 | 202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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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n neutrality
| 文件编号:T/GDDTJS07-2022 | 标准名称: 化工园区碳中和建设规范 | 发布日期:2022-11-21 |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广东省 | 实施日期:无 |
| 中文释义:处于碳中性的状态。[来源:PAS 2060—2014,3.6] | ||
carbon neutrality
| 文件编号:T/ISC0029-2023 | 标准名称: 碳达峰碳中和管理与服务平台 第1部分:架构规范 | 发布日期:2023-06-12 |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 中文释义:在特定时期内,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移除量相平衡的状态。 | ||
carbon neutrality
| 文件编号:DB15/T4119-2025 | 标准名称: 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 | 发布日期:2025-07-30 |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 | 实施日期:无 |
| 中文释义:企事业单位在优先实施深度减排行动的基础上,通过碳配额交易、碳信用购买或开发碳汇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等碳移除机制,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移除量相平衡的状态。 注: 本文件中的“碳中和”涵盖《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七类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为核算单位。 [来源:ISO 14068-1—2023,3.1.2,有修改] | ||
| 文件编号:DB5101/T41-2018 | 标准名称: 成都市会展活动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实施指南 | 发布日期:2018-12-25 |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四川省 | 实施日期:无 |
| 中文释义:通过获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或(和)新建碳汇林以抵消碳足迹,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 | ||
carbon neutrality
| 文件编号:DB11/T1862-2021 | 标准名称: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 | 发布日期:2021-06-22 |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北京市 | 实施日期:无 |
| 中文释义: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措施后,将不可避免的排放量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销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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