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30
请问我省现阶段,企业自己碳盘查,已经列入强制执行范围了吗?企业现在需要核算自己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吗?环境厅内哪个部门在负责碳中和,碳核算的监督管理工作?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事项,现在答复如下:1.企业碳盘查属于企业行为,不属于政府强制执行工作。2.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19号),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该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3.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组织监督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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