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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是否需办理排污许可证事宜
水生态环境 排污许可

情况简述:我公司控股某自来水厂设计规模2.5万吨/日,自用水系数1.5%,每日外排污水量最大为400吨,包括办公楼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间排水。同时,设有厂级化验室,每年有0.2t以内的化验室废液产生。 事件经过:该厂在属地环保局备案危废间的过程中,环保局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云南省排许可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关于自来水厂涉及的通用工序管理类别判定问题”的答复:通用工序水处理是指对自来水厂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而不是对原水的处理。该厂认为按照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即可,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但邢台沙河属地环保局不认可。经咨询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厅部长信箱,电话回复为只需要登记管理即可,具体书面回复要求通过省厅获得。 请求事项:请省环保厅能给予书面解释回复,便于指导属地环局和企业更好的落实该事项。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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