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封面是否可以不体现委托单位、受检单位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8-22

环境 广东省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若客户要求,检测报告封面不出具委托单位、受检单位的信息,只体现项目名称和地址,这样是否违背相关文件对于报告出具的要求?

回复

您好,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十二条第六款,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包括标题、客户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检验检测报告的封面内容需满足特定行业的管理要求,具体请咨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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