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的过期医疗器械销毁问题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29

环境 北京市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老师:您好!B超仪器,生化分析仪、免疫分析仪等不含辐射源的过期仪器,在医疗机构使用到达使用期限后怎么处理?我咨询有资质处理废药的销毁公司,对方说不能处理精密仪器。请问是否可以自己对上述过去医疗器械进行消杀后委托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不含辐射源的过期非一次性医疗器械仪器不属于医疗废物,经消毒后可交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联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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