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03-26
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设备制造,生产工艺包含在金属零部件上进行热处理加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中规定,项目类别是I类还是III类?《土壤环境》中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这一判定条件是仅适用于金属制品还是适用于这一条中的所列行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A.1“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建设项目属I类项目,指的是采用化学处理工艺、使用化学溶剂且涉及重金属的建设项目;仅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建设项目为II类;其他为III类。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这一判定条件对应金属制品行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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