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5-09-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6.1.2 e)中“湿地”的范围如何界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6.1.2 e)中“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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