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及管控要求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3-17

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单位现有一报告表类项目,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位于上林县象山工业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涉及到少量VOCS的排放,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试行)》的通知 (南环字〔2021〕49号),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第2条,涉及VOCs的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现审批过程中要求需要制定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方案。项目不属于两高建设项目。报告表项目制定削减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试行)》。

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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