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渣加工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8-12

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有一植物油渣经再次加工后生成植物油项目,产生的成品植物油主要用于工业,不可食用。该项目生产原辅料有:大豆渣、花生渣等粮油工厂榨油后产生的油渣。   该项目是否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若需编制,项目是否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是否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中的植物油加工 ”?如不是,应该是属于哪个类别呢?

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用大豆渣、花生渣等油渣为原料,生产非食用植物油,对照《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及其注解,属于C133植物油加工;项目环评类别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植物油加工133*”。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请问海苔二次加工属于水产品加工还是属于食品加工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07-10

  • 铝制半成品游艇加工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6-08

  • 植物油加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27

  • 坚果加工项目是否阔免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6-28

  • 关于蔬菜加工的具体分类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1-07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