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4-21
您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有色金属:矿采选、单独尾矿库、冶炼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现项目情况如下:项目采用重熔用铝锭(占比70%)、废铝(占比30%)生产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采用燃气熔铝炉熔炼→保温炉精炼、静置和调温→铝熔体在线处理系统对铝熔体进行炉外在线加晶粒细化剂 、除气和过滤→液压半连续铸造机铸造 → 锯切机锯切的生产工艺。 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冶炼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 冶炼)”?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以重熔用铝锭(占比70%),并配废铝料(占比30%),环评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第“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中“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的“全部”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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