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2-18
领导你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金属制品喷漆项目,在项目周边“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情况下,此类项目土壤评价等级至少二级,根据监测布点要求至少三个柱状样及三个表层样,监测费用起码三万打底,监测时间没有一个月很难出来监测报告,前提还得是受测土壤不能出现连续阴雨天气,这是其一;其二不少项目建设规模偏小,比如租赁/购买园区已建标准化厂房亦或者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第三层或者以上楼层厂房情况,这时候还依照土壤导则评价等级及布点要求吗,该如何进行等级判定及现状调查呢。还一件事,土壤评价等级时,水性漆是否仍然按照有机涂层类归类,还是归类到其他。谢谢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相关规定,金属制品喷漆项目属于I类项目,评价等级应结合项目占地面积和周边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内容应按照评价等级开展,不得擅自降低要求。具体情况请与属地审批部门联系沟通。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2-18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02-25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8-07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4-28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11-15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