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咨询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18

环境 湖南省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版中第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企业(指以炭、石墨材料加工的特种石墨制品、石墨烯、碳素制品、异形制品,以及用树脂和各种有机物浸渍加工而成的碳素异形产品的制造)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山产开采等企业……”中的企业?判定依据是什么?

回复

您好,《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材行业,是指建材工业中实施规范管理的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石墨、萤石、石棉、岩棉、防水卷材、玻璃纤维等行业。已电话联系。

关联文件

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原[2017]278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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