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5-06-25
尊敬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我单位生产“有机无机复混肥”,现在填报排污许可,有如下问题和贵厅请教。 1、我单位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工艺流程为:备料–好氧发酵–陈化–粉碎–搅拌(按比例加入氮肥、磷肥、钾肥)—干燥冷却—筛分—包装。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行业类别为C2625,包括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复混肥料行业类别为C2624,包括合成复合肥料、复混(合)肥料。 4、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复混肥料制造C2624属于重点管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C2625为简化管理。 综上所述,我单位判定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5应进行简化管理。 特请教贵厅,我单位判断正确与否,望答复为盼。
网友您好: 您的网络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7-2017),排污单位行业类别为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5,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6肥料制造262”,应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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