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04-24
领导,您好!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限是50mg/m3,设备量程设定为0-100mg/m3。若设备显示数据最大值为110mg/m3,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还是不得对数据做上下限要求?谢谢!
根据《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自动监测设备工作量程的上限值,原则上设定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倍。您咨询的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50mg/m3,设备量程设定为0—100mg/m3,设备显示数据最大值为110mg/m3,是符合要求的。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10-11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1-07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7-15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04-3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09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