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开餐馆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9-03

环境 广东省 水生态环境 综合业务

问题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可以开餐馆吗?

回复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 767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项目应拆除或关闭"。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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