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Ⅰ、Ⅱ类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的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5-16

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在一般固体废物Ⅰ、Ⅱ类鉴别时,GB 18599-2020中规定按照HJ 557浸提,浸出液污染物含量对照GB 8978。其中HJ 557的适用范围规定为:“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但GB 8978中规定的污染物较多,不分污染物的性质与HJ 557的适用范围不匹配。请问在实际工作中,需不需要考虑HJ 557的适用范围条件。如果需要考虑,能否明确在鉴别过程中,GB 8978中的哪些污染物适用该处理过程。当遇到特征污染物性质与HJ 557不匹配时,Ⅰ、Ⅱ类固体废物的鉴别该如何做?

回复

您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均为无机废物,可以通过鉴别标准解决Ⅰ、Ⅱ类固体废物的鉴别,如涉及到含有有机物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建议鉴别,考虑到其环境风险可直接按照Ⅱ类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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