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8-16
领导您好!我司拟新增一个自屏蔽式探伤装置用于产品质控,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66号),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II类射线装置,但是根据注释6,自屏蔽式X射线探伤装置的使用活动按III类射线装置管理。请问新增自屏蔽式探伤装置是按照“使用II类射线装置”办理环评报告表?还是按照“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办理环评登记表?请领导指示,谢谢!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自屏蔽式X射线探伤装置,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屏蔽体应与X射线探伤装置主体结构一体设计和制造,具有制式型号和尺寸;二是屏蔽体能将装置产生的X射线剂量减少到规定的剂量限值以下,人员接近时无需额外屏蔽;三是在任何工作模式下,人体无法进入和滞留在X射线探伤装置屏蔽体内。请先按照以上原则,确定你司设备是否属于自屏蔽式X射线探伤装置,若确定为自屏蔽式探伤装置的,按照“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管理,办理环评登记表即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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