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22
从线路板上拆解下来的电容(不含电解液),需要符合哪些环保要求,可以流入市场?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第5,6两条,多部委发文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的要求,能否按照GB/T26572,GB/T26125标准检测后,按园区管理细则,抹除商标,正确标示能否进入市场流通?环保方面,是否还有其他要求?
您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6.1a规定,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请依法落实台账管理等制度。产品流通事宜,请径直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GB/T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2011)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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