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03-28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咱甘肃省是否有计划考虑一下编制一份关于环境监测采样及分析质量控制要求的文件,希望能规定一下各个监测项目的精密度范围、加标回收率范围及采样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现在各个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要求有些方法因为编制年代久远而没有相关要求,自己实验室规定又没有相关的依据,江苏省已经从2006年就发布了相关的控制要求,希望贵单位可以考虑一下,编制咱甘肃省的相关文件,这样能够更好规范检测行业实验室质量控制,出具更加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目前,新颁布实施的标准方法对采样过程均有详细规定,而且都有单独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这个章节,内容描述的也比较详细,建议依据《污染源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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